在對抽象的“公司理論”進行說明時,經濟學家使用了生產成本的標準概念,它完全適用于表演藝術,我們將在這一章對其進行定義。首先,我們必須先區分生產的固定成本與可變成本這兩個重要的概念。固定成本指的是,短期內不會隨著產出水平的變化而變化的成本。它包括廠房與設備的成本 ,長期的工資合同,債務的還本付息,保險費用,以及租金(假如生產廠房不是自己所有)等。它們隨著企業規模的變化而變化,然而一旦公司在某個既定的規模下從事商業活動,它們就會固定下來,并且不會隨著短期內產出水平的浮動而變化。 另一方面,可變成本指的是,在既定的公司規模變動下,隨著短期產出水平的變化而變化的成本。其中包括工資成本、原材料與補給品的成本、電話費及電費等。 總固定成本TFC和總可變成本TVC都是以單位時間來衡量的(比如,一個月或一年)。用其除以同一時期內的產出量(Q),我們得到如下對平均單位成本的衡量標準: 平均固定成本AFC=TFC/Q 平均可變成本AVC=TVC/Q 平均總成本ATC=AFC+AVC 最后,在對生產公司的行為進行分析時,還有一項不可缺少的概念就是邊際成本(MC)。邊際成本是指,增加一單位產出所帶來的成本的增加量。由于固定成本在短期內不會隨著產出的增加而增加,所以當產出增加一個單位時,邊際成本就等于總可變成本的增加量。我們可以用代數形式將其表達如下: MC= TVC/ Q |